我校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和退役复学、退役入学学费减免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高校学生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政策的要求,我校2023年度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申请和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工作开展,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一)面对群体
1.2023年9月参军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包括直招军士);
2.2023年10月退役复学学生;
3.补报符合资助条件的往年参军入伍的毕业生、在校生和退役复学学生(往年复学后未申请资助)。
4.退役后参加高考,考入我校的退役士兵;
5.提交过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和退役复学、入学学费减免材料的同学请勿重复投递材料。
二、报送材料内容
(一)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申请所需材料
1.应征入伍学生的《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2.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表第二页需加盖征集地,区县武装部印章);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3.《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中银行账号信息预留建设银行卡号。
(二)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申请所需材料
1.退役证书复印件一份;
2.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勾选“退役复学”项,一式两份(需加盖区县武装部印章)。
(三)退役士兵(退役后参加高考入学)学费减免申请所需材料:
1.退役证书复印件一份;
2.学生自主就业证明一式一份;
3.《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一式两份,勾选“退役入学”项(需加盖区县武装部印章)。
4.在学校资助管理中心预留学生本人建设银行卡号。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1.报送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自行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学校资助办公室或由班主任送至学工处(武装部);
2.报送地点:
湖滨校区:红楼107,刘老师;
八里湖校区:行政楼206,李老师。
3.详细流程见“学工处官网”的“工作流程”栏目:
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流程事项说明:https://xgc.jxvc.jx.cn/info/1027/1213.htm
退役复学、退役入学学生学费减免有关流程事项说明: https://xgc.jxvc.jx.cn/info/1027/1212.htm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