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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2023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13        点击量:

关于开展2022-2023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南昌校区: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我校将开展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全日制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报及信息报送工作,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2-2023春季学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

二、申请条件

1.退役士兵复学后,学生实际在读学期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休学、退学等其他非在籍在校学生无申请资格。

2.学生延长学年(留级)的当时学期不可享受国家助学金。

三、申请流程

1.退役士兵学生根据要求填写《江西财经职业学院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申请理由填写“退役士兵”)、随《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复印件(背面附上:班级-姓名)提交至各班主任(辅导员)。

2.班主任(辅导员)记录申请学生信息,填写《江西财经职业学院退役士兵助学金信息收集表(2022-2023第二学期)》,并将《江西财经职业学院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和《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复印件纸质版和《江西财经职业学院退役士兵助学金信息收集表(2022-2023第二学期)》电子版统一汇总学院收集,由各学院再次审核学生申请资格,盖好学院公章。

3.各学院将符合资格学生纸质版《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及学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复印件汇总后提交至红楼108处,并将各学院的《江西财经职业学院退役士兵助学金信息收集表(2022-2023第二学期)》电子表格发至邮箱494022126@qq.com,进行汇总,此项工作请于324日前完成。

 

学生工作处

2023年313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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