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责:
1.负责宣传、执行国家和江西省的各项资助政策,起草和制定学校各项资助政策,建立并完善奖、贷、助、补、减、免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2.负责组织开展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调查工作,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建立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础信息库;
3.负责做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全校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的审批及发放工作;
4.负责配合在校生生源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协调做好在校生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工作,做好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工作和贷款代偿工作;
5.负责归集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
6.负责完成在校生生源地的各项补助盖章事宜;
7.全国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筹平台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数据的录入;
8.负责协助社会奖助基金会做好各类奖助金的管理工作和学生的助后教育工作;
9.负责组织开展诚信教育、感恩教育以及励志教育主题活动;受助学生能力素养培育;
10.完成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资助科科长:
1.负责协助分管副处长做好资助科日常工作的计划、监督执行和考核。
2.根据学校及学生工作处工作安排,负责制定学生资助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规章制度的建设;
3.负责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开展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管理;
4.负责组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社会资助的评审、上报、发放和监督工作;
5.负责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回执录入及贷款发放等工作;
6.负责受助学生的资助政策宣讲及培训工作;
7.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力素养培育工作;
8.完成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资助科干事:
1.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开展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管理;
2.完成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审核及报送;
3.完成国家助学金评审、材料审核及报送;
4.完成归集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
5.完成国家三金的发放工作
6.完成国家三金档案整理入库工作;
7.完成学生资助经费财务报告;
8.完成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材料审核及报送;
9.配合在校生生源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协调做好在校生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工作,做好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工作和贷款代偿工作;
10.负责完成在校生生源地的各项补助盖章事宜(入学政府资助、公函、少数民族资助、雨露计划、失地补助);
11.负责组织开展诚信教育、感恩教育以及励志教育主题活动;
12.完成全国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在校生及其家庭经济信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学校特困生奖学金、学生减免、社会奖助学金资助数据的统计、核算与录入工作;
13.完成江西省学生资助中心办公系统相关信息统计、核算与录入工作;
14.江西省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电子档案信息系统相关信息统计、核算与录入工作;
15.社会奖助学金和临时困难补助评审、材料审核及报送;
16.负责学生基本信息统计分析、报送工作;
17.完成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