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管理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 工作任务:
负责本宿舍区域内学生安全管理、公共卫生、管理等工作。
第二条 岗位职责:
热爱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工处宿管科及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的领导、管理。
文明管理、热忱服务。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尊重学生的隐私权;学会做正确的思想政治工作,提倡“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以身作则,为学生做好表率。
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严格按照工作时间上班,不迟到、早退,中途不擅自离岗,夜班工作时不得睡觉: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办好交接手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负责本宿舍区域安全管理工作:
经常对本宿舍区域进行巡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人和事进行阻止、处理,正确行使管理职能。
出现突发事件、刑事或治安案件、灾害事故,及时处置、及时报警,注意保护现场,并报告部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师生和国家财产安全。
服从学校及学工处领导、指挥,完成领导和学工处交办的其它任务。
在学工处宿管科领导下,对本宿舍区域卫生实施检查、督促、管理。
第三条 负责本宿舍区域学生设施报修工作:
负责各寝室及宿舍家具、设施报修的登记、转达工作:头天下午报修的必须在第二天上午8点半前以书面形式汇总后报后勤处水电维修中心;上午8点半以后至下午14点半前报修登记的,必须在下午14点半前汇总后报后勤处水电维修中心;遇到急修的,接报后立即转报后勤外水电维修中心,后勤处水电维修中心已下班无法报告的,可直接找有关维修人员处理。
负责本宿舍区域内财产(家具、设施等)的管理;建立财产登记,学生毕业后要向学校学工处财产管理员报告财产核查、拟报损(废)情况。
协助辅导员、班主任及学生工作部门对学生宿舍区纪律、行为进行管理,对违反宿舍管理办法的行为进行查处。
做好学生假期住宿以及有关学生住宿安置工作。
第四条 服从领导和安排,完成必要的突击任务和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任务。
学生工作处